第232章 新聞發布會 “我們與耐克公司的合同,有幾個關鍵條款一直無法談攏,如果耐克公司短期內仍然無法拿出他們的誠意,我打算放棄與他們合作的計劃,另外尋找同作夥伴。”
當初許宏濤為李天挑選的兩家廣告合作商就是中國的海爾集團和擁有體育用品世界第一品牌的“耐克”公司。
原本打算借助“耐克”公司在世界範圍內的品牌影響力來提升李天的國際知名度,但是雙方卻在簽約的年限和金額上存在著巨大的分歧。
“耐克”公司提出的四年一千萬美元的條件看似比海爾集團兩年2500萬人民幣的更為優厚,但是卻被許宏濤毫不猶豫的一口拒絕掉了。
許宏濤提出的條件是先簽訂兩年合同,錢少一點也不要緊,兩年後耐克公司在同等條件下擁有與李天續約的優先權,而如果“耐克”公司要一口氣簽訂四年的合同,那麽合約的金額必需提高到兩千五百萬美元,這自然也遭到了“耐克”方麵的反對。
這其中的原因何在?不要忘了2008年的奧運會是在中國舉行,以李天在中國國內的影響力和日益增強的國際知名度,再借助北京奧運會的東風,合作廠商在市場拓展上的前途簡直不可限量。
而且許宏濤堅信以李天實力一定能夠在北京奧運會上繼續創造輝煌,在那之後李天的影響力將會空前的高漲,商業價值也同樣會如同坐火箭一樣極速飆升。
在2004年雅典奧運會之前,劉翔就曾經為國內某品牌拍攝過一則廣告,當時開價僅僅隻有六十萬人民幣,而當他在雅典奪冠之後,國內的廣告身價飆升了近十倍之多,想來當初那家企業的老總看到這樣的情況後,恐怕連做夢都會抱著枕頭偷笑吧,有了這樣的“前車之鑒”,許宏濤當然會考慮到這一點,便宜自然不能白白的讓外國那些企業占了,而且以李天的市場號召力還怕找不到其他合適的商業合作夥伴嗎?對此許宏濤可是一點的都不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