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莎莎聽鍾意說三千萬違約金,氣得血管爆炸。
先打電話裏把威哥罵得狗血淋頭。
當初鍾意畢業,威哥拍著胸脯擔保說星瀾絕對靠譜,絕對不坑自己人。
這才簽了八年。
連合約都沒找律師細看。
合同分成三七開,鍾意隻拿了三。
一個吸血的小公司,怎麽有臉開出三千萬的違約金。
溫莎莎氣憤道:“這種垃圾公司就是這樣,掐著你現在有點名氣,要麽讓你乖乖聽話,要麽就拖死你,要麽賠錢認栽,如果你後麵換公司,還要給你潑髒水爆黑料,想方設法汙蔑你,絕對不會讓你好過。”
乖乖聽話,逆來順受,並不會得到幾分好處。
要是膽敢反抗,那就是不遺餘力的落井下石。
鍾意找了個律師谘詢——
從合同來看,各種大大小小的坑埋得頗深,要是星瀾咬死不讓步,也許不至於賠到三千萬,但至少也是千萬級別。
而且訴訟時間極其漫長,過程很折磨人。
換而言之,鍾意如果想憑一己之力去對抗星瀾,很難。
律師建議:“要是能證明星瀾和投資方串通,下藥意圖侵犯你,把經濟糾紛歸屬到刑事案件,結果會更樂觀。”
能拿出什麽證據?
事情過去那麽久,她沒有當即報警,沒有檢測喝下去的是什麽東西。
就算那天晚上她和魏總喝酒。
有人看見,有人知道,但魏總光天化日也沒有對她做點什麽。
兩人甚至都沒有獨處一室。
連侵犯未遂的指責都不成立。
Jeff也從來沒有承認那天晚上的事情。
即便她現在去報警立案,保不準被星瀾反咬一口。
這個圈子,好像弱小就是原罪。
無依無靠,就注定要任人宰割。
溫莎莎思來想去,找不到能幫忙的朋友,也找不出解決辦法。
她悶悶問鍾意:“能怎麽辦?咱們沒證據,沒錢,更沒靠山,要麽跟星瀾和解,先攢點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