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夏搜索到DNA匹配時的那些雀躍一掃而空。
如果放在以前, 她覺得自己會很想質問一句,你怎麽可以就那樣把自己女兒扔廁所,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可經過一年的鍛煉,她也開始覺得這種問題很沒意義。與案子無關的問題, 都沒有意義。女警察秀眉一蹙, 嘴角抿成一條線, 冷冷地看著哭泣的婦人,眉宇間已經有了些許她們副隊長的氣質。
“遺棄嬰兒是犯罪,”段夏淡淡開口, “不過,你這個案子已經超過二十年, 過了追訴期, 但我還是希望你能配合我們,提供更多關於你女兒的線索,讓我們能更快地定位到她,可以嗎?”
時隔三十年,很多事都已經模糊不清了,比如, 女人隻記得自己女兒出生於“五月某一天”, 那天下著雨, 孩子就在她上廁所的時候掉出來了。女人說她把孩子藏到廁所後麵的草叢裏,但寧港市多番市容重建, 那個公廁早就被拆了,現在已經變成了新建的住宅。
由於死者身份無法確認,案發時間較不明確且久遠, 讓案件偵破難度指數級上升。最終,警方與房東一起, 追溯銀行轉賬、多渠道通訊記錄,終於整理出三年前八月份,到兩年前六月份之間的五位地下室租戶。
其身份信息如下——
租戶一:性別男,當時年齡22歲,是在附近科技大學念書的大學生,在此之前已長租一年,於三年前八月底畢業退租,回老家工作,現在已經是一家公司的小領導。
雖說他把房子租到了八月底,但男人說是擔心自己畢業後找不到工作,才租到八月的,實際上自己七月下旬就離開寧港了,有電子機票記錄可以作證。
該租戶明確自己使用過地下室。由於大學生的行李、書比較多,他說自己把部分舊物打包藏進地下室,還用過那個壓在屍體上麵的藏櫃。根據租戶一的回憶,他當時沒有注意到地下室有任何異常,也沒有注意到地麵上有“顏色不一樣”的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