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這——”葉飛忍不住咂舌, “猜得有點離譜吧?既然凶手已經控製了死者的手機,她完全可以放段隊的鴿子,就像她對艾米麗那樣。你想想,家裏地下室埋了一個死人, 她還冒充采萍兒邀請警察進門?這也太扯了吧?萬一這個警察認識采萍兒呢?”
林鶴知看向他, 摸了摸自己下巴, 若有所思。
“咱先別想這麽遠,”單瀮轉過身,敲了敲身後的白板, “不管嘴上怎麽說,都隻是推測而已, 現在當務之急——是確定采萍兒的死亡時間。”
白板上, 單瀮梳理了采萍兒一案的時間線:
8月17日:采萍兒告訴艾米麗自己給被網暴的徐子珊母親捐款。
8月19日:采萍兒在自己手賬本上記下段隊電話。
8月27日:采萍兒購買了車票,並通過電話聯係上房東,預訂了地下室。
9月2日:上午9點,蔣遇送采萍兒前往海棠市汽車南站,乘坐寧棠線班車於11點45抵達寧港;下午2-3點,采萍兒與房東見麵, 手續交接。
9月3日-9月5日:未與艾米麗見麵, 每天早晨6:30在家門口小攤買早點, 戴玫紅棒球帽與黑色口罩。
9月6日:早6:30購買早點,晚上6點左右, 段重明光顧同一家鋪子。
9月7日-9月10日:行蹤不明,不再購買早點。
9月11日:上午6:30采萍兒給房東發了退房短信,拍圖證明鑰匙寄存於牛奶箱。房東於下午查房整理, 發現房間整潔,未有異常。
女子具體離開時間不明, 但根據早餐鋪阿姨,應該是6日之後的“某一天清晨”。
“假設,9月3日早上6:30去買早點的人,已經是凶手了——那麽,采萍兒應該是9月2日——大概率下午到晚上——死亡的,”林鶴知說道,“要驗證這一點其實不難,但需要蔣遇和房東配合回憶一下,那年9月2日采萍兒抵達寧港時,穿的是什麽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