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酒喝進肚子裏,所有人都喊了句:好酒。
唯有李朝生的眉頭微微皺了一下,這酒真次。
這個時代喝的酒都是黃酒,度數比啤酒高一些,比白酒低一些,純糧食釀造,味道發甜,按理來說不難喝,可是李朝生喝進嘴裏這酒是真不好喝,第一這隊夫妻釀酒的時候,不知道哪個步驟錯了,酒的味道微微有點酸。
其次由於工具的原因,也可能為了多出酒,這酒裏麵普遍殘存著糧食的殘渣,雖然很細小,可是進入嘴裏能明顯感覺出來。
這就讓人很不適應,這口感別說跟好酒比,就是三四塊錢的大綠棒子都比這好喝啊。
不過李朝生感覺不好喝,可是其他人都感覺這酒已經是頂尖的了,不兌水,你還要啥自行車啊,這也就是沾了李朝生的光了,不然這輩子也不可能喝到這麽好的酒了。
“來來,我們敬朝生哥一杯,咱們給朝生哥幫個小忙,沒想到朝生哥對咱們這麽好,請咱們吃肉喝酒,這恩情我們都記下了,以後用得著我們的地方,朝生哥一句話,我們絕不含糊。”
“對,絕不含糊。”
其他人也都大聲應和道。
“好,敬朝生哥。”
說著一群人端起酒碗一起敬李朝生,李朝生陪著眾人喝了一杯,見時機差不多了,現在氣氛開了,而且大家都沒喝多,正是談事的好時候。
“謝謝,謝謝兄弟們,其實我這還真有事需要請大家夥幫忙,不知道大家夥願不願意出力啊?”
李朝生說著,聽了這話,眾人拍著胸脯道:“朝生哥說,什麽忙。”
李朝生這時看著眾人道:“我在海外帶了批東西,想要賣了,不過這藍田縣城魚龍混雜,土匪流氓太多,我一個人怕不安全,想請大家跟我去趟藍田縣,壯壯聲威,省的被土匪強盜劫了。”
“嗨~我們當多大事呢,不就是結伴進趟城嗎?這忙我們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