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後,霍以南和霍南笙的關係親近許多。
這份親近並不代表著二人如兄妹般常黏在一起,他們年齡差七歲,沒有血緣關係,又非同齡人,更不是同性,二人壓根沒法玩到一起,也少有共同話題。
他們的親近,是霍以南的父母,商量要不要把霍南笙送走時。
霍以南替霍南笙說話。
霍起陽始終認為:“她又不是霍家人,放在身邊養,不像話。”
李素問覺得:“實在不行,辦個收養手續。”
豪門家族,對於法律上的關係看得尤其重要,因為這涉及到後續的財產分割。此話一出,便遭到了霍起陽的反駁。
“不收養,讓她當我的幹女兒怎麽樣?”李素問退讓,“我不舍得把她送走。”
空氣如同黏稠的麵團,凝結緊繃。
打破局麵的,是始終隔岸觀火的霍以南,他雲淡風輕道:“留下吧。”
霍起陽滿是震驚:“以南?”
李素問一臉驚喜:“真的嗎?你真的想讓她留在家裏嗎?”
霍以南抬眸,漆黑雙眼如一汪深潭,無波無瀾。
他神色漠然,緩聲給出理由:“嗯,這個時候送走,外人會議論霍家欺負她一個小女孩兒,霍家建了那麽多希望小學,資助了那麽多孩子上學,怎麽到這種時候,沒錢養一個霍南笙了?”
“是啊。”李素問附和道,“傳出去,壞的是咱們霍家的名聲。”
“再說,”霍以南瞄了眼李素問,“媽媽不是很喜歡她嗎?就當幹女兒養著吧。”
“笙笙長得很漂亮,我天天什麽都不幹,光是看著她我都覺得開心。”提及霍南笙,李素問臉上是揮之不去的慈愛,“起陽,就讓她留在家裏吧,你也很想要一個女兒,不是嗎?”
“霍南笙無父無母,你們把她當幹女兒養也不錯,沒什麽後患。”霍以南冷靜分析,這句話才是讓霍起陽點頭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