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南笙再一次感慨, 血緣的重要性。
想她和霍以南朝夕相處,又和李夕霧同住一屋。對比起來,霍以南和李夕霧相處時間加起來, 不到她和雙方的十分之一。可他們對彼此的了解程度,超過霍南笙的想象。
也有可能與血緣無關,成年人的夜生活, 大多摻雜著性。
霍南笙皮笑肉不笑:“如果那個男人被我色.誘之後,才和我在一起,那我不如不喜歡他。”
李夕霧嘲弄的眼神看向她。
霍南笙知道,她在嘲笑她天真。
“喜歡你的身體也是喜歡嘛,就像有的人喜歡錢一樣。”李夕霧歎氣, 仿佛歎出了滿目灰塵來, “你呀, 就是被霍以南養的太好了, 凡事都講究純粹,有的時候,可以少一點兒純粹的。”
“反正我不能接受色.誘。”
“他色.誘你呢?也不能接受嗎?”
“……”
霍南笙硬邦邦道:“是我喜歡他, 不是他喜歡我。他對一個不喜歡的女人, 色.誘幹什麽?”
“他明確地說了他不喜歡你嗎?”
圓謊是真難,霍南笙抿唇,“沒有,我沒問。”
李夕霧挑眸:“所以要是他色.誘你, 是不是說明他其實也是喜歡你的, 那你拒絕還是接受?”喜歡的人色.誘你, 你拒絕還是接受?
拒絕?你喜歡的人色.誘你, 是個正常人都不會拒絕的吧。
接受?被色.誘是怎樣?是……霍南笙不敢往下想。
一時間,霍南笙進退兩難。
輾轉至衣帽間。
霍南笙的衣帽間大約五十平, 她有兩麵牆的包,一麵牆放置的是全球限量款包,其中有不少都是慈善拍賣會拍賣所得,最便宜的也要八十萬。之前送給李夕霧的一百多萬的包,也是這個櫃子裏的。
李夕霧一眼就見到了霍南笙口中的Porosus灣鱷皮愛馬仕,竹節紋小而密,呈現珍珠紋理。顏色是她最喜歡的嫩粉色,嬌氣矜貴,碰不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