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幾乎是全體行動,很快將所有涉案人員全部逮捕歸案,也找到了那些失蹤的孩子。
黑川目是從去年的下半年才生出要“拯救”孩子的想法,直到現在,他並非隻是誘拐了三個,而是四個,有一個家庭之前報了案,隻是沒有與這三起案件合並調查,如今也算是找了回來。
黑川目並不想傷害孩子,所以他並沒有找專業的拐賣兒童的團隊,而是送給了那些年邁孤獨的老人或者是無法生育的年輕人,他認真地為孩子們一個個物色家庭,確保他們今後可以生活的幸福。
黑川目沒有收錢,甚至有時候還會留下一些錢財,叮囑那些人要好好對待孩子。
這起案子可以說非常特殊,說是拐賣兒童,卻並沒有“賣”這個行為,但黑川目的確誘拐了那些孩子。
“不涉及金錢交易,大概判刑會輕一些。”大森警官歎了口氣,說道:“他能夠將這件事情做得滴水不漏,說明本身便是個人才,結果卻用來做這種事情。”
“他並不認為自己有錯。”諸伏高明感慨:“說不定等出獄之後,他還會重蹈覆轍。”
大森警官感到頭疼,又期待地看向諸伏高明,問:“你去給他做下工作?”
諸伏高明卻隻是搖了搖頭,歎息道:“他的心中有執念,這樣的執念不是旁人幾句話便可以消除的,縱使我再如何巧舌如簧,也無法化解他的執念。”
“或許你說說他就可以……”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諸伏高明感慨,這句話用在這裏似乎並不完全恰當,但也相差不多。
執念已經成型,想要消除,又豈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這起案件,諸伏高明可謂是大出風頭。
做了完整的報告之後,整個警署內同事們看他的眼神都完全不一樣了。
什麽?隻看案子的卷宗就可以知道那麽多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