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道斯特恩跟瑞秋的交流,那麽時間就得倒回2004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也就是聖誕節,原本瑞秋是不打算回洛杉磯的,但是在老頭跟古德溫連續四五個電話的轟擊下,瑞秋不得不坐上飛機趕回了洛杉磯。
回到洛杉磯之後,連家都沒回,直接就上了VANS安排的車,趕赴VANS籃球鞋首次麵市的促銷活動,促銷活動設在洛杉磯幾大VANS的專賣店裏。
瑞秋並沒有直接被帶到現場,而是先到VANS的總部跟老頭回合,進了老頭的辦公室之後,老頭一把抱住瑞秋:“道格,選擇你當我們的代言人簡直是最完美的決斷,你知道現在洛杉磯的那些年輕人有多瘋狂嗎?他們人人都想得到一雙道格瑞秋的簽名鞋——瘋狗之吻。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我才叫你回來的。因為人實在是太多了。”
“哦,那接下來我應該去做什麽?”瑞秋回道。
“你接下來應該去洛杉磯的幾大VANS賣場去做宣傳,下午的時候我安排了一個記者招待會。”
“好吧,該死的吸血鬼,這是我第一次有被剝削的感覺。”瑞秋笑道。
“不,這不是剝削,這是雙贏。”老頭振振有詞。
“好吧,吸血鬼,安排我去工作吧!”
“哦,你還有一瓶飲料在這裏,喝了它再走吧!”老頭從冰箱裏拿出一瓶可樂,上麵貼了一張紙條——瘋狗的祝福!
“你要喝一半嗎?老頭!”瑞秋接過那一瓶百事可樂笑道。
“這是我的榮幸!”
……
“在07年的時候,耐克跟阿迪達斯都向我提出了報價,而且報價都是頂級的。但是我拒絕了他們,我選擇了VANS!結果,大家都知道了,我成為了NBA史上第一有錢的家夥。曾經有人問我為什麽會選擇VANS的時候,我回答他,是因為‘瘋狗的祝福’!他不懂其中的含義,我也沒有跟他解釋什麽,因為有些東西隻可意會不可言傳!”——摘自道格瑞秋的自傳第五章《道格瑞秋——商業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