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當我真正開始愛自己

第14章 蕭瑜和周越

和周越的口頭協議達成後,周越卻遲遲沒有動作,一來他們都忙,見麵機會不多,二來即便見麵也都是談工作,不需要“女友”這層身份。

蕭瑜心裏難免犯嘀咕,主要是不確定周越對“女友”的需要會放在哪裏,也需要等到某些他不好推掉的相親對象出現,再用她當借口。

如果真是這樣,周越現在的相親任務主要是針對蕭家。

針對蕭家她倒是不擔心,因蕭家內部幾房是明爭暗鬥的關係,蕭固沒有姐妹去籠絡周越,也不希望周越和其他房結成姻親,將他的利益分撥出去。

幾天後,周越給蕭瑜發了一封協議,還說讓她慢慢看,有什麽需要增添的條件直接提。

蕭瑜點開郵件,思考了大半天。

說不緊張是騙人的,這可是戀愛協議,而且裏麵涉及的好處讓人眼饞,她隻要想想就覺得興奮。

為期三個月,每個月十萬塊,需要用到的行頭另計,每次以女朋友身份出席任何場合,事後都有單獨獎勵。

三個月,最少三十萬,這還隻是錢,不算其他物品。

周越是個大方的人,他送給女友的東西不會要回去,昂貴物品也不會以租借的方式。

而且按照蕭瑜對他的理解,這裏指的“單獨獎勵”一定會超過那三十萬。最主要的是,有這份協議在,她便無須擔心事後以“借貸”名義被起訴,要求她退還這些東西。

現在的愛情陷阱真是不要太多,分手了,贈與就換了個名目上法院起訴。

蕭瑜對協議沒有任何異議,唯獨一條令她忍不住都看了幾遍。

那條款大概意思是說,如果是情不自禁,或是兩情相悅的情況下,在不勉強對方意願,不實行暴力手段的前提下,雙方自願發生關係,這樣情出自願的結合不算在交易範圍內。

真夠嚴謹的。

如果真的發生什麽,且在事後拿出一筆錢,那就成了嫖資了,不僅性質變了,可能還會有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