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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拎著酒瓶晃晃悠悠回家,倒在沙發裏動彈不得。
她生平頭一回在同一個男人身上反複遭遇挫敗,說來真是費解,他到底怎麽想的,對她一丁點興趣都沒有嗎?不可能,明微不相信。她沒打算放棄,也不急在一時。
第二天店裏來貨,她心血**過去盯一會兒。作為老板,明微實在算不上稱職,對便利店用心的程度還不如聘來的店長。
有時員工臨時請假,她心情不錯就自己過來守,沒心情直接關門作數。監控形同虛設,員工摸魚玩手機她從來不管,遲到或請假也不影響全勤。
除了性格懶散,還有一個原因,明微以前上過班,知道打工是一件多麽令人厭惡的事。
她大四那年實習,和其他同學一樣,製作簡曆四處投遞,但比較荒謬的是,她去第一家廣告公司應聘策劃崗位,隻聊了不到五分鍾,老板進來打斷HR,通知她麵試通過了。
當時明微還有點兒事業心,想在工作上找到一些成就感,體驗所謂奮鬥拚搏的感覺。
她沒想到上班第三天就被老板帶去了飯局。
路上老板用鼓勵的語氣告訴她說:“待會兒都是重要客戶,你好好表現。”
其實她一頭霧水,剛來三天一直在小組打雜,什麽項目都沒接觸過,表現什麽呢?
到了飯店包廂,不多時進來兩個中年男子,老板趕緊殷勤接待。
明微不知道該幹什麽,她是跟著上司來的,似乎也該跟他一樣堆起笑臉,恭惟奉承?但她覺得很不舒服,笑不出來。
吃飯時,老板一會兒吩咐她說:“明微,快給秦總遞煙灰缸。”
她就把煙灰缸放在轉盤上,推到秦總麵前。
沒一會兒又提醒她:“明微,別幹愣著,敬李總一杯。”
她當即垮下臉,借口去洗手間,出了包廂直接走人。
在回公司的路上接到老板的電話,問她怎麽突然消失了。明微也不拐彎抹角,隨即提出離職:“我上班不是來給人陪笑陪喝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