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思緒的延伸是自然而然的。
不是所有母親都愛自己的孩子, 也不必給母親這個身份過高的道德壓力。
母愛是有前提的,暫且不談楊書梅與劉政興在婚前毫無感情基礎,也不談楊書梅因失去了第一個孩子精神失常完全沒有再生育的欲望。
單說強.奸這件事, 楊書梅作為受害方, 就沒有任何義務去愛施暴者的孩子。
婚內侵犯也是侵犯,楊書梅是非自願的,是被迫遭受傷害的一方,她所承受的和被拐賣去山村被迫生下孩子的女性完全一致, 隻要是強.奸, 無論是昏醉暴力, 還是脅迫誘導,施暴方無論是自己的丈夫還是陌生人, 情況都一樣, 結果也都一樣。
即女性受害。
楊書梅是純粹的受害人。
而作為受害者,小梅在懷孕後懷有的便是施暴者的孩子, 這個孩子是她無法反抗的證明,是她所承受痛苦的延伸,是施暴者基因的繁衍,不愛他很正常。
沈歡歡很認同薑厭的推測。
“既然這個鬼屋的主人是第二個孩子,那這個孩子的童年就必然充滿痛苦的,他沒有感受到來自於父母的愛, 劉政興顯然已經厭惡小梅頗久,他的性格自私又自利,父愛這種情感應該很難出現在他身上,而小梅——”沈歡歡話音一頓, 繼續道,“從第一個孩子來看, 她是有母愛這種情感的,而且很深刻,但她沒有把這種情感給予第二個孩子,從目前已知的關於小梅的信息來看,如果她是真心誠意生下這個孩子,她會愛他,而現在她不愛。”
“這隻能說明她不願意生下這個孩子,她是被迫的。”沈歡歡確定道。
趙柯普有些遲疑:“可俺看過一些報道,有的母親哪怕被侵犯也會選擇生下那個孩子,認真撫養長大…母親對孩子的愛是本能吧,俺媽就說俺一出生她就特愛?”
“不能這麽說,”沈歡歡認真回,“任何一個東西和本能聯係在一起便成了一種綁架,好像沒這種本能的人就不配為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