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太學的路上,宋慈不斷地回想方才楊菱的那番講述。
巫易的胸肋處既然沒有舊傷,那他肋骨上的傷,必定是他死前所受,也就是說,他是死於胸肋被刺。如此一來,四年前嶽祠那一場大火便有了解釋,凶手想假造自盡,就必須掩蓋巫易胸肋處的傷口,這才放火燒焦屍體,讓傷口無法查驗。可問題在於:明明假造自焚就可以了,為何還要把屍體用鐵鏈掛起來呢?如此畫蛇添足的舉動,一直令宋慈費解。
宋慈又想到了楊岐山試圖收買何太驥殺害巫易時,聲稱打點過官府,到時候會以自盡結案,最終巫易案的確是以自盡結案,結案之人正是彼時還是提刑幹辦的元欽。元欽已當了近三年的提點刑獄公事,也就是說,四年前他辦完巫易案不久,便由提刑幹辦直接升任為浙西路提點刑獄公事。大宋十六路提刑中,浙西路提刑掌管京畿一帶的刑獄之事,職責最為重大,擔此官職之人,往往需要在其他各路提刑任上曆練過才行,鄭興裔、辛棄疾等人莫不如此。元欽雖然任浙西路提刑以來,一直以辦案嚴謹著稱,可是在此之前,他隻是一個小小的提刑幹辦,有何功績,能直升浙西路提刑?宋慈一念及此,想到元欽一大早出現在楊家,又想到元欽在淨慈報恩寺後山阻撓他開棺驗骨,不禁對元欽生出了些許懷疑。
宋慈越想越覺得矛盾,越想越覺得迷惑,總覺得巫易和何太驥這兩樁命案中,似乎缺失了什麽環節,以至於兩樁命案像一條鐵鏈上兩個間隔開的圓環,彼此極為相似,卻怎麽也連不到一起。
帶著滿腹疑惑,宋慈回到了太學,回到了習是齋。
此時已近正午,許義和辛鐵柱等在齋舍之中,劉克莊和十幾位同齋還沒回來。
三人簡單吃過午飯,等到未時,十幾位同齋才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