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瀟不吃水果,古爭也不勉強,拿了個蘋果便咬了起來。
“那隻兔子,我並不是打算用它來做午飯,而是打算用它來做晚飯的。”
古爭說得是實話,他的確是這麽打算的,這一點倒也不是針對洛瀟,他本來就很懶,中午也真沒打算做東西來吃。
“晚飯?”洛瀟睜大眼睛道。
“是啊,你那麽吃驚幹嗎?想改變主意?”
古爭以為洛瀟要變卦,眉頭已經皺了起來。
蜀山後山挺大,尋找食材不比趕路,這是個挺花時間的細活。離開藏劍峰上路之後,古爭已經跟洛瀟說了,這次希望用兩三天的時間來尋找食材,到時候趕在蜀墟開啟前回去就行了,對此洛瀟是沒有什麽意見。
“沒有!”
洛瀟趕忙解釋:“隻是你廚藝不錯,難道你中午不做東西來吃,就吃一點水果?”
“我廚藝是不錯的,但是我比較懶,所以就等晚上再吃了。”
古爭頓了頓,隨即又道:“不過,你想吃我做的東西也可以,隻是要負責打下手,比如說收拾這隻兔子,或者撿柴生火。”
“我撿柴火去!”
相比於撿柴火,沒有女孩子願意去收拾兔子,洛瀟立刻行動了起來。
其實烤一隻兔子,時間又非常的充裕,古爭也並非就需要人來打下手,隻不過是想看看洛瀟如今的態度怎樣。暫時看來還挺不錯,至少沒有什麽怨言和猶豫。
一會工夫後,兔子肉烤好了,洛瀟也吃上了生平最好吃的一次烤肉。
吮指回味間,洛瀟對古爭的廚藝也是給予了極高的評價。
吃過烤肉以後,兩人決定休息一會兒再上路。休息的時間並沒有太久,可卻讓古爭頭疼不已。
洛瀟如同變了個似的,說話也不帶刺了,就是纏著他一直問東問西。
自小生長在蜀山,洛瀟極少外出,長這麽大也就出去過三次,不過,蜀山有專門的入世弟子,隔山差五的總會帶一些信息回來,因此洛瀟對於外麵的訊息也不是說特別的閉塞,可即便是如此,她仍舊是不能跟生活在外麵世界的古爭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