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二十多年的女兒,沒有人比林格更了解自己的母親。
龍嬌年輕時就好麵子,現如今更年期前後,更加要強。要她直接說去林譽之家中住,那是絕對不可能;但放在平時,林譽之提出,她也未必同意。
說來說去,還是那一句話——
“畢竟不是自己肚子裏出來的。”
現在情況又不同。
龍嬌親身體驗到了這裏的租房“難”,房租高,好不容易看到個尚算合適的,房主還是林譽之,還曾是個“凶宅”。
況且,還有個杜靜霖。
上中學時,龍嬌就嚴防死守,害怕杜靜霖拐得自家女兒早戀;後來林格的爸爸進監獄,龍嬌對杜靜霖一家隻剩厭惡。
林格這些年一直拖著不找男友,龍嬌已經開始心急如焚,多重因素下,更不想讓女兒和杜靜霖有所牽扯。
林譽之恰到好處地提供了台階。
“雖然我的專業不是康複理療,但也會懂些基礎,”林譽之說,“格格平時工作忙,有些照顧不到您的地方,我剛好可以彌補。”
龍嬌慈愛看林譽之,點頭:“好。”
林格站起來:“哥,我有話想和你說。”
她徑直出了房子,聽見身後林譽之腳步,他就跟在林格身後,順手關上了入戶門。
悄然隔斷室內室外的紛擾。
走廊之上,林格看林譽之:“你什麽時候買了這個房子?”
林譽之說:“去年。”
林格點頭:“很好,從去年到現在一直空著,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你拿房子當陷阱,要抓兔子呢。”
林譽之平平淡淡:“我不是說過了麽?這房子死過人,不好租出去。”
林格說:“林譽之,你胡扯些什麽?也就我媽信你的鬼話——杜靜霖是你叫過來的?”
“我和他不熟,”林譽之說,“你的想象力真適合去做偶像劇編劇。”
林格說:“你到底在圖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