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會問說張哥算不算是個小人物,其實這就得看是從什麽角度來算了,要是從社會學角度來說的話,他的確是個小人物。
沒什麽錢也沒什麽權更沒什麽名,房子是有,家族遺產老宅一套,可改造可自住不可出租不可買賣。車子有,不需要充電的電動車一輛,但至少看上去它也就是一輛電動車了。
就他這個標準,去稍微大點的城市相親都差點意思,畢竟他要文憑沒文憑要學曆沒學曆,一個八十平方的奶茶店,還開在巷子深處,這樣的人說他有前途,誰能信呢。
所以嘛,他是個不折不扣的小人物,小人物的一大特點就是除非出動戶籍部門,否則誰也查不到這個人到底是何方神聖。
現在同樣的問題就擺在了鍾禾的麵前,他其實心裏清楚的很,昨天在他場子裏贏了十個億巨款的三個人肯定不太正常,是異人而且可能還不是簡單的異人,但他沒有跟阿妹說,就讓他去按照普通人的標準執行。
這是非常危險的事情,但問題是他不得不這麽做,因為他手中可沒有資本去對付異人,所以他想到了阿妹,而讓阿妹去幹這件事,能成那是最好,不能成則更好。
而好上加好的就是阿妹能死在那三個人的手裏,死的越慘越好。
因為一旦他死在了那三個人的手裏,這件事就不再是他和那三個異人的矛盾,而是這幫台灣佬跟那三個人的矛盾了。
台灣佬手頭上是有一個異人組織的,這個消息雖然他們沒有明確放出,但鍾禾好歹也是在這一塊有頭有臉的人物。
能在這種魚龍混雜的地方混這條路成功活到六十多歲,拎出來有一個算一個,那都是人精。
阿妹扔出送了,不管是贏是輸,他都能利益最大化,這才是一個正經混社會的人訴求。
輸了,他能給上頭的大老板一個交代——你看,台灣佬都拿那些人沒辦法,我能有什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