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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節 仕途經濟,為官之道

馮紫英愣怔了一下,才想起自家府裏好像還真是如此。

老爹這等日常開支上是從來不管的,這也是這個年代的正常情形。

家裏都是老娘持家,還有三個姨娘,一個協助老娘管城外莊子裏的收成事務,一個則協助老娘管京城裏幾個鋪子的收租。

另外一個姨娘算是自己真正姨娘,母親的堂妹,庶出的,替母親管府中日常事務,倒是大同府那邊的一些營生是老娘自己過問著,一個娘家表兄在負責替老娘奔走。

這麽慢慢一回味,馮紫英才意識到好像這個時代都是如此,無論文官武官,光靠著那點兒俸銀是甭想養活一家人的,而要想日子過得寬裕,都得要有些自己的營生。

對官員們來說,最穩妥的莫過於在老家置地,有幾百畝上等水田,便能支應起一個不算太大的官宦家庭營生,若是大家族,而且還要為子孫謀,那麽沒有百頃良田那便休提。

若是想要日子過得更滋潤的,除了這田產外,免不了還要經營一些其他營生。

風雅一些的,書坊、文墨、古董鋪子,又或者買些店麵收租,不講究的那便是什麽都可以,錢莊、金銀鋪、皮貨鋪、南貨鋪、布莊、綢緞莊、藥鋪,都是官員們經常經營的行當,船運、車馬行、酒樓也有不少官員采取半遮半掩的方式入股。

當然像當鋪、放貸這等就是些不入流的了,免不了會有些糾葛,容易壞名聲,若是文官士紳一般是不屑於此道的,倒是一些武將或者捐官出身的頗好此道。

馮家在宛平縣有幾個莊子,大概有一千多畝地,在大同那邊也有幾百畝地,另外在大同城裏還有一處金銀鋪和一個生藥鋪。在臨清這邊也有兩百畝地,不過臨清這邊都是委托福伯兩口子管著,每年安排來人收一次租子和帶點兒土特產回去。

“既是如此,那我便回去回稟我母親,這邊我便擅作主張一回,先讓福伯去辦。”馮紫英想了一想,還是覺得難得來這邊一回,有些事情需要安排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