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點出頭,法院大門都還沒開,他們就到了。
在停車場等了半小時,才去過安檢。
過安檢的是唐秋水,梁渠不需要,有證和沒證的區別之一就體現在這裏。
唐秋水沒想到法院的安檢這麽嚴格,不僅包裏的水不能帶進去,口袋裏有什麽東西都要掏出來看一下才可以。這安檢過得手忙腳亂,麵紅耳赤,好不容易才拿到了那塊用作開庭出入證的牌子。
小小的一塊,上麵用掛繩掛著,拿在手上輕若無物,顏色卻意外地清新順眼。四邊是米白色,中間有點薑黃,底端一行黑色小字寫著法院的全稱。
啊……好想拍張照留念哦ᴊsɢ。
可唐秋水抬頭一看,梁渠一直在前麵等著她,這時候舉起攝像頭實在不是個明智之舉,遂收起心思。又學著梁渠,把手裏的牌子掛到脖子上,快步走了過去。
安檢的地方很暗,法院裏麵卻很亮,仿佛從一麵鏡子的背麵翻來了正麵。
法庭全部在第一層,一共二十來間,密密麻麻地緊挨在一起。這地方的隔音效果一定很好,不然兩個相鄰的庭一起開,會互相幹擾吧。
梁渠輕車熟路地帶著唐秋水拐進了最裏麵一條橫道,裏麵正數第三間,是第八法庭,傳票上寫的開庭地點。
牆上有一塊顯示屏,上麵亮著原被告雙方的信息,合議庭組成人員以及書記員的名字。因為人數較多,字是滾動展示的,像飄來的彈幕。
時間沒到,門鎖著,還得等一會兒才能進。
外麵大廳曠如平原,每走一段路就能看到兩三張椅子,每張椅子上麵都套著椅套,和長途大巴裏的座位差不多。可物色了半天,找不到一張能坐的。
唐秋水嫌棄囁道:“哎呀這……”
這些椅子怎麽都這麽髒啊。椅套上麵有好多黴斑,應該是在梅雨季那段時間生出來的。就不能定期換洗一下嗎,法院這麽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