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狹窄和昏暗的地方進行戰鬥,最重要的是隱藏自己的位置和找到別人的位置。
火力?火力當然重要,你要是給一門炮,那還躲什麽躲,直接把對麵的掩體轟爛不就行了。
這不是沒有麽。
這是陳劍秋的一種直覺,就像他的身手一樣,明明有沒什麽記憶,但在遇到類似的場景,總能第一時間做出反應,有的時候甚至是肌肉比大腦先動。
而現在,湯姆第一時間暴露了自己的位置,並且暫時沒有更換的打算。
所以陳劍秋打算先幹掉這個不知死活的家夥。
不過看這個二五仔的意思,他打算先幹掉自己名義上的雇主——勃朗寧。
“砰”
他對著橫在地上的桌子又打了一槍,子彈打在桌子上,把桌子穿了一個洞,而洞的旁邊,是瑟瑟發抖的勃朗寧。
陳劍秋試著瞄了瞄湯姆所在的那個角落,可除了能看見那根槍管,其他什麽都看不見。
他甩開了自己手上左輪的轉輪,發現裏麵竟然一顆子彈都沒了。
這把槍原來是墨西哥人的,雷明頓產,子彈口徑為11.17mm,還大概率改裝過,口徑要比一般的左輪手槍要大,威力也大,所以剛才直接削掉了大胡子半個腦袋也不足為奇。
不過問題就在於,這也意味著,陳劍秋手上的子彈,用不上了。
他直接扔掉了這把左輪,開始到處搜尋,目光停在了勃朗寧的方向,準確的講,是他身後的那杆步槍上。
陳劍秋向飛鳥和肖恩的方向比劃了一個手勢,兩人都點頭表示聽懂了。
“砰。”
槍又響了,這回子彈直接從勃朗寧的頭皮上飛了過去,這位倒黴的槍械設計師想跑,可他的腿完全不聽自己使喚。
樓梯後的角落裏傳來“哢”的一聲。
湯姆在換子彈。
就在這時,陳劍秋從掩體中竄了出來,他一個貼地滾到了勃朗寧的後麵,順手撿起了地上的步槍,半立起來後,根本不做調整,對著樓梯的方向就是一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