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人墨菲,男,36歲,職業:苦工加流氓。
他的祖祖輩輩在英國地位低下,飽受貧窮、饑餓,於是到了他的父親這一輩,一咬牙賣掉了所有的家產,遠渡重洋來到了美國。
在美國,他們一家還是很窮,老墨菲在紐約靠賣苦力為生,於是他再一咬牙,加入了西進運動的行列。
恰逢彼時,丹佛發現了金礦,於是他們在丹佛定居了下來。
和其他的幸運兒不一樣,老墨菲並沒有找到太多的金子,反而死在了山裏,而他的兒子,由於從小缺少良好的教育,成了丹佛愛爾蘭街遠近聞名的流氓。
不過在混流氓圈這方麵,小墨菲顯現出他得天獨厚的天賦,很快混成了頭頭。
此刻的他,正在冶金廠的後院裏,聚集了一幫手下。
“明天議員演講的時候,你們隻管跟著吆喝就行,然後,中午,記著,中午,和去年一樣,一起衝進唐人街,給我狠狠地給那幫還敢回來的黃皮佬一點教訓,搶到的,都歸你們。”
吃到了甜頭的流氓們紛紛點頭,去年的那件事兒,原以為要進去蹲個一段時間,結果反而是那幫華人被逮進去關了三天。美其名曰保護他們的安全。
墨菲吩咐完之後,雙手插著口袋,吹著口哨,走出了冶金廠。
這一切對他來說輕車熟路,最關鍵的,他又要有錢了。
他看了一眼天色,自己的那個姘頭應該還沒開始接客,等會兒要讓她爽一爽。
他按照之前的約定,穿過兩條街,回到了自己住的那個街區。
在街角處的陰影處,他看見了那個帶圓頂禮貌的男人,男人看見他,直接轉身走進了巷子。
左右看了一下沒有熟人之後,他也低下了頭,加快步伐跟了過去。
男人把他帶到了一處僻靜的地方,他從衣服裏掏出一個袋子,丟給了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