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瓶忍著難堪,熬了三年。她已經打算好了,高考以後就報考定向師範生,可以免學費,還有生活補助。到時候到了大城市裏麵,她還可以趁課餘時間打打零工,熬到大學畢業。
可誰知道父母動作竟然那麽快,還沒等到高考,就瞞著她定下了婚事,又收了彩禮。書自然是不會讓她再讀了,轉眼就逼著她退學嫁人。
李瓶這時候也再顧不得念書,她退了一步,說隻要不逼著她嫁人,她可以退學出去打工補貼家裏。李成誌自然不會同意,說彩禮都收了,不好反悔。李瓶不想被推進火坑,這才偷了身份證跑了。
出來之後被騙,又差點被賣,她的心境一下子有了變化。十八年時間,因為不是兒子,她受盡了家裏人的冷眼與薄待。可生而為女,難道天生就比兒子低人一等嗎?李瓶並不覺得自己比哥哥差,論對這個家的貢獻,她的廢物哥哥拍馬也趕不上她。
拋開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不談,她也並不覺得自己的索取過分。小時候是有一口能飽腹的飯,有一身能蔽體的衣。後來多了一點,她還想有學上。可即使是上學,父母也隻負擔到了她小學畢業,初中和高中的學費都是她憑借自己的好成績從學校那裏賺來的。
可即使是這樣,她的父母甚至都不願意等到她能賺錢了之後再來榨取,而是要為了彩禮立刻賣了她。比較起來,這樣的父母跟那些想賣了她的人販子又有什麽區別呢?
小時候,李瓶就無數次想過,自己要不是人而是貓貓狗狗,或者鳥兒、螞蟻、蝸牛就好了,那樣她就能很快離開父母單獨生活了。然而她是人,若還沒有長大就離開家,根本活不下去。
所以被嚴家人救下後,她才一門心思放在賺錢上。除了該還的債,剩下的錢都要好好存起來。因為,錢才是她的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