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離婚後,嫁初戀

第3章 錢被惦記

◎這事我做不了主,得問你爸。◎

十年前林雲香在學校食堂切菜打雜,身材跟豆芽菜似的,就有老師給她介紹對象。現在她才二十八歲,五官長開了,身段比以前好,又有錢,怎麽不能找個比她條件好的。

大不了二婚就是了。

林雲香忍住罵人的衝動:“說不定運氣好叫我碰上了。”

馮桂芝脫口而出:“你運氣好還離婚?”

林雲香心梗,暗暗提醒自己,不能打不能罵,時機未到:“不管怎麽說也是買房合算。我去銀行問過,錢存起來一年下來利息不夠租房的。”

“你怎麽這麽強?”馮桂芝急的臉紅,“沒聽說過財不外露?你一個女人帶著孩子能守住那麽多錢?”

錢換成房子了,怎麽守不住。

皇城根下到處是各種政府單位公安片警,誰還敢把她趕出去不成。

林雲香假裝擔憂:“那媽說怎麽辦?”

馮桂芝露出滿意地笑容,親親熱熱地拉住她的手:“媽是這樣想的,媽和你爸你哥嫂這些年也存了一點錢,你的錢一分為二,一半存起來留著應急,一半借給你哥,你哥買了房搬出去,你和小北住他屋,這樣小北可以自己睡,沒人知道你有錢,以後再婚,你哥把錢還給你再買房也不遲。”

乍一聽好像有道理,再一聽真她媽的道理。

以林雲香對她媽的了解,無論借給她哥多少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理由都替她媽想好了,小北還小,用不著錢。剩的那一半她爸媽也得像薅羊毛似的,一點點給她薅幹淨。

這種事林雲香不是沒遇到過。

剛參加工作的時候,她媽說她年輕手漏拿不住錢,幫她收著。林雲香以為她媽為她著想。錢到她媽手裏要不回來了。

她要買衣服,她媽翻出她所有衣服,一件一件比劃給她看,哪件沒破,哪件可以穿,末了又說大雜院裏誰誰誰穿的不如她。她要買發卡,她媽給她扯一根紅頭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