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仕為官確實需要交際打點的地方甚多,但如今晚輩剛入仕不久,根基不穩,大肆收購田地恐造成不利影響。”
“舅舅與族中長輩這番好意,晚輩就心領了。”
有一說一,明朝官員如果家境底子不夠殷實的話,擔任京官之後那是真的窮, 翰林更是窮比中的戰鬥機!
原因就在於明太祖朱元璋時期,他出身貧寒見識過社會底層的黑暗麵,就把貪腐問題全部歸咎於官員奢侈享受。
朱元璋認為治理國家當以德賢為先,賢者天下之望也。然布衣之士,新授以政,必有養其廉恥然後可責其成功。
這種思維屬於標準的儒家“修身”觀念,官員隻要吃飽飯就行, 然後提高自己的品行操守、廉潔自律,天下就自然沒有了貪腐問題。
於是乎朱元璋把官員俸祿標準訂的很低, 像沈憶宸這般六品官員,一年祿米為一百二十石,折合銀錢為六十兩。
明初階段每個月能發個五兩銀子,吃飯什麽的其實也夠了,中產階級水平還是有的。但問題在於朝廷的俸祿製度,並不是直接發放銀子,而是發放祿米。
你要全部發放大米,官員們其實也能接受,糧食在任何時代都能稱得上硬通貨。結果到了後麵,把祿米給折算成寶鈔、絹布、蘇木、胡椒等物品。
而且這個折算定價標準,不按市場規律來,朝廷說這絹布什麽的值多少錢,它就值多少錢!
隨著時代發展,各種物品價格也出現了極大變化。到了正統年間市場價一匹布四錢銀子,一石米三錢, 兩者僅僅相差一錢。
然而在朝廷定價中, 一匹布能值十三石米, 沈憶宸一個月俸祿到手連兩匹布都換不到。這樣下來都已經不是全家能不能吃飽飯的問題, 能保證自己不餓死都得感謝老天風調雨順。
偏偏朱元璋在大明就是祖宗之法不可變,後續皇帝隻能通過柴薪銀、皂隸銀等等方式,去補貼官員的吃穿用度,卻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