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幹宋

第四十三章 送回去(求追讀)

投名狀?

對!

就是投名狀!

“但凡好漢們入夥,須要納投名狀!”

水滸中,王倫當水泊梁山的老大時,無論誰上梁山都得交投名狀,這絕對不是王倫在為難林衝,而是規矩。

——是一個人在進入綠林時必須簽署的一份生死契約,有了“投名狀”便隻能落草為寇。

要知道,林衝之前可是官方底子,他不交投名狀,手上沾點血,從此再無回頭路,怎麽讓王倫放心、怎麽讓王倫信任他?

再者說,後來林衝殺王倫,難道就不是在向晁蓋交投名狀,難道就不是以王倫的人頭表達加入晁蓋團夥的決心嗎?

此時,李存讓同樣是官方底子的梁家人納投名狀,道理是一樣的。

要知道,等梁家人去詐杭州城門時,李存勢必要派人同他們一塊去詐城門。

萬一,事到臨頭,梁家人不管他們的家眷,臨陣倒戈,怎麽辦?

屆時,李存派去跟梁家人一塊去詐城門的人就危險了先不說,關鍵會讓李存失去最容易打進杭州城和最大程度保住杭州城中糧食等物的一個絕佳的機會。

所以李存絕對不能給梁家人反複的機會。

梁錦明白,李存既然說出這話了,那麽他們梁家人要是不殺富陽的官吏豪紳貴胄納投名狀,李存就肯定會殺他們梁家人。

梁錦不禁暗道:“此人做事還真是滴水不漏也!”

不是富陽的官吏豪紳貴胄死,就是梁家被李存滅滿門,那還有什麽好說的。

梁錦親自帶著梁家人和跟梁家人一塊從息坑中逃出來的幾十個禁軍將士,去將那些富陽的官吏豪紳貴胄的腦袋全都砍了下來。

見梁家人行事如此幹脆,李存才暗中點了點頭:“看來梁家人並沒有反複的打算,應該可以委以重任。”

念及至此,李存對梁小娘子說:“你回家去罷,改日我再找你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