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雞店的那個女孩》◎
室友們還在興致勃勃地討論著聞人尋的事情, 喬菀卻是連飯都吃不下去了。
她現在滿腦子都是戀綜上見到聞人尋該怎麽辦,光想象就知道那場景有多麽社死。
不過還沒輪到戀綜上的社死場麵出現,喬菀就聽見於麗麗道:“來來來, 一起聽聽酷哥的新歌。”
“《炸雞店的那個女孩》”王小魚嘀咕道, “名字很怪,但是感覺想聽。”
沈鈴道:“那就聽這個吧。”
喬菀還沒來得及阻止,於麗麗就手快地關了藍牙點開外放。聞人尋那獨具一格, 磁性又華麗的聲音出現在了四人的耳邊。
“夜也溫柔得清晰, 或許這算不上偶遇……”
“……咫尺卻相隔萬裏,擦肩而過隻留下你發梢的香氣。”
喬菀耳後的神經直跳:“等等, 這個歌叫什麽名字來著?”
於麗麗重複了遍:“《炸雞店的那個女孩》啊,作曲作詞都是他誒。”
王小魚點評道:“別說,還挺好聽的, 有點甜。”
沈鈴歎息道:“哎, 喬菀,你幸虧早就沒跟這個男的聯係了, 要不然可就綠了。你聽聽,歌詞裏麵寫得多繾綣啊,還發梢香氣,沒點心思真寫不出來。”
喬菀:“……”
香氣?
她當時三天沒洗頭了,聞人尋是不是鼻子出問題了, 還是餓出幻覺,把她想象成了行走的炸雞?或者是蜂蜜芥末醬?
而且當歌手的能不能別把自己的現實生活寫成歌,尤其是涉及到無辜群眾的, 不然真的會讓她這個炸雞girl很難做人。
以聞人尋的實力水準, 至少能紅個幾十年不成問題。
歌手不同於演員要吃青春飯, 隻要你靈感不枯竭, 觀眾永遠都會買賬。
而被未來會成為頂流的歌手寫在曲中,想想就難過。
誰會想在數十年後還在評論區被人鞭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