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老板(曹孟德名什麽?),這小子這麽跑這麽快?
這是張不凡當時內心中想到的,但是他立馬發現有些不對勁了:這小子腳上好像有流光閃現。
為了減少摩擦力,一般運動員在參與比賽時,就會穿上釘鞋。而這好像溜冰一樣,運用滑輪來降低摩擦力。他就是通過這個什麽的流光來降低摩擦力,這才跑的比一般人快。
張不凡猜測這小子現在的速度怕是已經達到了十二米每秒,要知道這可是沒有什麽技巧幫助的普通人,而且已經超越了人類的吉尼斯紀錄。真是可怕啊!
不過這是杜汶澤自己的能力,還是說那個怪聞賜予他的,張不凡不得而知。他可以選擇在原地待著,看加菲和陳浩然有沒有流光出現,然後跟著他們找到音樂教室。但這樣做杜汶澤死定了。估計等張不凡跟著兩人找到音樂教室,杜汶澤已經被那架鋼琴吃的連皮毛也沒了!
張不凡不是什麽善男信女,但也不會隨意讓人去死。藐視生命,並不意味著殘害生命。而真正殘害生命的往往是那些極為看中生命的人。
張不凡一路追上去,而盡量不讓自己跟丟。實話說這有些困難,因為不知為何這家夥的速度正在不斷上升。要明白即使是最強的運動員也不會跑步都是以極限速度跑的,也就意味著,隨著時間的流逝,他們必定會減速。
然而這家夥不同,一直在不斷加速。不過好在這裏流程不過長,再加上有上下樓梯的關係,因此張不凡也沒有被杜汶澤拉開太多距離,也得以趕得上。
就像一輛卡車突然停下來,其實對他的輪胎是會造成極大損耗的。張不凡的雙腿脹痛,他知道那是因為無氧運動而轉化失敗的乳酸菌再加上突如其來地極快跑步導致身體有點不適應。
杜汶澤突然露出難受的表情,整個臉上的器官都在往一個方向聚集,就像一個巨老的橘子,充斥著褶皺。不過身子卻沒因此慢下來,在停了一會以後繼續就已飛快的速度去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