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控製讓權貴們感覺有用的人,最好的方法是讓那人簽了賣身契。
成為主人後自然是想讓奴仆幹什麽就幹什麽,買賣、打死都是很常見的事情。
在唐之前主人打死幾個奴婢,根本就不是什麽事,主人沒有任何責任,這就是階級差距。
唐代開始律法上出現不可輕易打死奴仆的條例,但不等於主人就沒有打死奴仆的機會,還是有的。
完全可以打死後破些髒水上去,那麽打死一個有罪的奴仆是很正常的事情,主人就是打死奴仆也是無事。
為了預防萬一的話,打死一個奴仆給奴仆家裏一點錢就行,甚至一下子把那一家人統統賣了都可以,絕對無事。
就算是一般人不想成為奴仆,但那些權貴們絕對可以陷害一下,讓無罪的人變成有罪之人,直接就有可能被官府賣了,成為官奴。
那可是比一般奴籍的奴仆還有低一等,畢竟簽了賣身契的私奴還有贖身的機會,有可能變成平民,但官奴基本上沒有那個可能性,根本就沒有贖身的說法。
一想到這種可能性淩霄直接放棄有可能的出風頭的想法,作為一個落魄的世家女,說不定會有人樂意狠狠踩一腳,原主的兩個弟弟也會跟著倒黴,一想到這個可能性,她就直接打消原本的主意。
她倒是不會畏懼任何人,但要為陶家的一家人著想一下。就算是沒有人逼迫,也京城的情況要是沒有什麽後台,不是被強烈壓價,就是有可能被人算計。
淩霄想了一下,好好養花的確是可以掙不少錢財,但明顯要花費不少時間,而且花總是要有種植的地方,根本就是無法掩飾自己的身份。
想了一下決定換個花樣掙錢,讓其他人根本就查不出來是誰搗鼓出來,要不就是弄出來一些機關之類的東西?
試試做成盆景之類的東西,有瀑布、山石等的風景,做出來的時候還是不能太過精巧,免得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