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領,”他走過去,稍微彎下腰,“怎麽了?”
商領領放下剪刀,抬眼,目光如刀刃:“你是不是去見明悅兮了?”
小獅子還沒有完全被馴化,還有利齒尖牙,有難馴的脾性和凶猛的攻擊性,生氣了第一反應不是和解,是咬人,那是她因為生長環境而留在骨子裏的習性。
十八歲的她,是她“爪子”最利的時候,她帶少年回別墅的那天,天氣很好。
“這是你的房間,你以後就住這裏。”
“不能回學校住?”景召當時念大一,一直都是住校。
商領領想了想,用溫溫軟軟的聲音對他提出要求:“一周最少要有五天睡在這裏。”
她是多麽通情達理的小魔女啊。
景召站在那間房的門口,沒有進去:“我們是什麽關係?金主和情人?”
“你想什麽呢?我們當然是男女朋友了。”雖然她用了強迫的手段。
“洪奶奶呢?”
“腎源已經解決了,下周就可以做手術。”
景召問她:“怎麽解決的?”
手段當然不會光彩。
“我自然有我的辦法。”商領領不想談這個,她還有最要緊的事,“先不說這些,景召哥哥,你現在是我男朋友了,我們是不是可以開始談戀愛了?”
他沒說是,也沒說不是。
商領領很興致勃勃:“你談過戀愛嗎?”
十九歲的男孩子,沒談過戀愛,說起這個會不自在:“沒有。”
商領領也沒有談過。
她躍躍欲試地問景召:“那你會談嗎?”
少年他不說話。
商領領也不會,於是她給方路明打電話。
為什麽是方路明?
因為方路明十六歲的時候偷他哥的摩托車帶妹子去兜風,摔斷了腿,據說那是第六個被他帶去兜風的女孩子。
電話通了,她自報家門:“我是商領領。”
“知道。”方路明有她號碼,但私下並不常聯係,突然被找,方路明還有點心驚膽戰,“你幹嘛給我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