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房裏麵有個漂亮的男孩子,粉雕玉琢的,連爭奇鬥豔的百花都成了陪襯。
花房上了鎖。
男孩站在玻璃門旁:“你把門打開,我要出去。”
商領領在花房外麵,手裏抱著一個大大的盒子:“我給你帶了巧克力。”
男孩在裏麵敲門。
她在外麵拆巧克力的盒子:“很好吃的,你吃吃看。”
他說:“我要回家。”
她站起來,站到凳子上,把巧克力從花房的天窗扔進去,因為站得高,看男孩時俯視著。
“不可以。”
七歲的女孩子還沒長開,漂亮的像洋娃娃,不愛笑,也不愛鬧:“你回去了,就沒有人跟我玩了。”
咣的一聲。
是方路明踩到了鐵鍬。
商領領回頭。
他被逮了個正著,結巴了:“我、我媽喊我吃飯。”
七歲的方路明就這樣溜了。
隔了幾天,他偷偷去花房看過,那個小哥哥已經不在那裏了,應該隻是來參加壽宴的客人,現在回家去了,隻有商領領一個人坐在那裏,沒人同她說話,她就和洋娃娃說話,她問洋娃娃:小哥哥為什麽要走掉?為什麽不留下來跟她玩?
洋娃娃不回答她。
這個童年插曲讓方路明明白了一個道理:幸好商領領不喜歡跟他玩,不然被鎖花房的就是他了。
方路明第二次撞見商領領做壞事是十八歲。
一輛大貨車停在了她家門口,他剛好路過,被地上的繩子拌了腳,貨車上蓋著的黑布被他的腳順帶扯了下來。
然後他看見了一個很大的金色籠子。
“這是你的?”
十八歲的小魔女出落得亭亭玉立,漂亮得像古畫裏跑出來的小仙女。
十八歲的方路明很非主流,頭發留得很長,挑染了花花綠綠的顏色:“你做籠子幹嘛?”他想起了關於商領領父親的傳聞,“你不是要關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