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正文第一二七章
宗學案子剛開始調查, 大理寺那邊兒將官學貪墨之事的結案卷宗遞呈刑部,刑部方尚書帶著秦寺卿陛見,回稟官學之案的始末。
由何時開始,貪墨銀兩的流向, 以及涉案人員的數目。
別小看這小小官學貪墨弊案, 向上追溯直至世祖皇帝末年, 有些官員已不在人世, 但證據確作,貪墨銀兩追回,罰銀加倍, 甚至涉案官員也根據所涉案情大小進行重處。
沒有一絲情麵。
讓榮晟帝有些為難的是, 今戶部尚書也曾於二十年前在官學擔任館長,隻是趙尚書官高位顯,當年之事若繼續查, 非有榮晟帝特旨,方能問詢一部尚書。
此事,榮晟帝與母親商議,鄭太後斟酌片刻,“這差使原是交給阿烺, 該聽一聽阿烺的意見。”
“阿烺年紀還小, 還有些天真。”事關一部尚書,何況,事情過去久遠, 是否真的需要追溯到二十年前,榮晟帝未置可否。
“天真不一定就是壞事。”鄭太後道, “還是問一問阿烺的意思。”
榮晟帝也便沒有拒絕。
傍晚放學,用過晚膳, 鄭太後單獨將榮烺榮綿留下,把大理寺卷宗遞給兩人看。兄妹倆都看的很細,榮綿說,“那位秦寺卿隻見過一次,聽說他還是代寺卿,瞧著年紀也輕,做事卻如此周祥老到。”
榮烺也說,“查的挺好。案子斷的也中肯。”
涉案人員依律法如何處置,後麵都附有律法條款,且都是根據榮烺說的,雙倍處罰。
待兩人看過卷宗,鄭太後將如今大理寺麵臨的困境與兄妹二人講了,“再往前追,就是世祖皇帝晚年,牽涉也就太大了。”
榮烺問,“怎麽個‘太大’法?”
“戶部趙尚書,還有外任湖廣總督,都曾擔任官學館長。”
榮烺一向討厭趙尚書,對湖廣總督也不熟,她略一思量就明白,“必然是下頭的哪位官學往前交待,交待出他二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