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默身上帶著一把勃朗寧手槍,這個手槍優點是威力大,精確度高,缺點就是彈容量太少了,隻有7發,不像駁殼槍足足20發,可以當衝鋒槍使。
“隊長,聽說日本人已經不行了,你說小鬼子是不是快要投降了?”六子高興的說道。
看著這個隻有19歲的孩子,如果不是因為這場戰爭,他應該已經在老家結婚了。
“可能吧,勝利後你想做什麽,六子?”王默問道。
“俺爸活著的時候給俺說了一門親事,不知道現在人家女方還在不在我們村裏了,我想回去完成俺爸的遺願。”六子高興的說道。
六子家是安徽的,父母都被日本人殺害了。
王默拍了拍他的肩膀“肯定還在,到時候不要忘了請我們喝你的喜酒。”
一旁的老馬開玩笑的說道“六子,你見沒見過你那個沒過門的媳婦啊?”
六子此時害羞的低頭說道“我就記得她有倆個很長麻花辮子,其他的就不記得了。”
聽了六子的話,其他人都想著自己的心事,一時間都沒有說話。
王默還是第一次摸真槍,雖然是二戰時期的。
雖然自己的腦子裏有著很多的射擊經驗和對槍械的了解,但是記憶是記憶,能夠發揮出來幾成,王默自己都不清出,所以此時他也在爭分奪秒的熟悉著。
王默心裏覺得自己其實挺倒黴的,一來這裏,就要發生槍戰,不過王默並不怕,一個是因為即使死亡了自己也不是真的死亡,二是哪個男人心裏沒有一股熱血,既然來到了這個時期,如果不做點什麽,豈不是白來了。
而且他心裏其實是有一點興奮和緊張的,害怕也有,不過隻有一點點。
王默在熟悉了所以的槍支後,把所以的子彈都壓在了彈夾裏備用,別人也許隻能拿幾個彈夾,但是王默有空間啊。
於是王默在幾人都出去後,往空間中放了一些子彈和手雷,以備不時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