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二十五年製式步槍的有效射程,還是很不錯的。
這一支步槍的水平,應該是比德萊賽步槍,更先進一些的夏塞波步槍水平。
是一款正兒八經的後拉槍機擊錘卡賓槍,設計要比德萊賽步槍更加合理。
雖然還是用的紙質定裝彈。
但是就是因為設計的發射方式,是底火安置在子彈底部的。
所以隻要稍微改裝一下,就能夠直接改成發射黃銅定裝子彈的步槍。
這就避免了之後黃銅定裝子彈大麵積普及後,士兵又要再次換一款槍的麻煩,以及成本的浪費。
而這把二十五年製式步槍的有效射程,也來到了八百米。
當然,這是極限的射程。
實際上,在超出五百米後,雖然也能打中人,但是會出現偏移問題了。
到極限的八百米,更是全憑運氣。
一般來說,大明軍隊還是習慣於在敵人接近到五百米內再開槍。
這樣能保證準度,基本是指哪打哪。
這也是為什麽彭克要在距離羅納部落五百米外的位置停下步伐的原因。
這個距離已經夠明軍盡情火力輸出了。
而羅納部落的戰士,卻摸不到他們,必須要衝破五百米的彈雨!
就算是被強化了的狂戰士,這五百米少說也得中個十幾槍了吧?
當一千多羅納部落的狂戰士,紅著眼睛從部落裏衝出來時,彭克立馬下令,允許自由開火!
自由開火,代表的便是沒有什麽顧慮可言,以殺傷為主了!
一千早已瞄準好的火槍手,立馬扣下扳機,子彈唰唰唰的便射向了衝陣的敵人。
而他們連看都不看一眼有沒有射中,就繼續從腰間的彈藥包裏拿出下一枚子彈。
拉栓、塞入子彈、壓膛、抬槍再次扣動扳機。
一套日常被他們訓練了無數遍的動作,行雲流水的不斷重複。
一枚枚子彈,不斷被射向衝陣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