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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孤身救援

看到李中庸的名字,長生第一反應就是會不會是同名同姓,但再看事發之地,乃河北道的河間府,而二師兄李中庸的祖籍正是河間。

看到此處,長生眉頭大皺,他目前正在翻看的這些卷宗乃是刑部的定罪卷宗,都是地方已經審理結案報上來請求核準的,大唐刑律共有五等,由輕到重分別是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河間府給李中庸定的罪名竟然是大逆不道的謀反,這可是斬立決的死罪。

急切鋪展,看閱詳情,原來事情發生在一個月前,有人告發李中庸與申州反賊陳立秋多有往來,暗中資助陳立秋布匹錢糧,經河間府調查屬實,便將李中庸滿門十三口盡數拿下,關押在河間府大牢,隻待刑部核準便明正典刑。

他目前所看的這些卷宗都是刑部處理過的,李中庸這份卷宗的末尾已經加蓋了刑部的核準官印,核準日期是三日之前。

由於周圍還有幾名刑部官員,擔心被他們看出端倪,長生便強定心神,放下李中庸的卷宗繼續翻看後麵的卷宗,但他此時心急如焚,哪有心思再看其他卷宗,一邊隨手翻動,一邊自腦海裏急切思慮。

身為禦史大夫,他曾熟讀刑律,自然知道謀反是什麽性質,這可是十惡不赦的大罪,而且是十惡之首,尋常死刑都是秋後行刑,但十惡大罪是不在大赦之列的,故此也不用等到秋後行刑,定罪之後就會立刻行刑。

而今刑部已經核準了李中庸一家十三口的死刑,而且公文也於三日之前發下去了,河間府屬於河北道,位於長安的東北方向,距長安約有一千多裏,似這種刑部發下的公文,驛站轉送的速度應該不會很快,但一千多裏的路程,正常情況下也就三四天的工夫。

李中庸等人曾經與他相依為命,同生共死,李中庸有難,他自然不會坐視不理,但現在的問題是李中庸資助陳立秋,與謀反的陳立秋同罪,而且證據確鑿,就算他想翻案也心有餘而力不足,這可是板上釘釘的事情,就算他大權在握也無法顛倒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