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罪理謎案

第41章分散

以犯罪成員1號在本次逃跑過程之中的出色表現,完全可以確定,他在銷贓之前便已經製定了詳細的逃跑計劃,可謂是“未謀勝,先謀敗”的典型。

這種謹慎的作風,也意味著他不可能忽略車流對於其逃跑的影響和助益。

更何況犯罪成員1號的謹慎作風還讓他預先留意到了從門前經過的第五正,並且還在出門的瞬間對第五正進行了預警,這樣的人,又怎麽可能會犯一些低級錯誤呢?

犯罪成員1號沿著馬路跑出幾步的路徑導向和橫穿馬路的路徑導向,這是兩條完全不同的路徑選項,同樣也代表著其兩種截然不同的逃跑心態!

也就是說,犯罪成員1號雖然已經做好了被發現的準備,但這樣的預防,其首要針對目標肯定不是警方,而應該是其所在犯罪集團內部的其他成員,又或者是犯罪集團之內能夠監視他的人。

犯罪成員1號做了充足的準備,就是不想自己偷偷跑出來銷贓的事情被犯罪集團內部的成員知道。

可是當犯罪成員1號發現過來抓他的並不是犯罪集團內部的成員,反倒更像是警方內部的人員,這就大大的超出他的預期了。

在這樣的驚嚇之下,犯罪成員1號便在這種驚駭情緒的帶領之下進入到一種本能反應的應激狀態之中。

在隱秘行動被外部團體給戳穿之後,人的本能反應,通常都想要以最為快速的方式,返回到最為安全的地方。

在這種急於想要逃離的心理驅使之下,犯罪成員1號對待第五正的態度並不像是對待羅樂河一般,直到徹底將其給擊暈為止,犯罪成員1號的本能反應,是將第五正給擊傷,讓第五正的呼吸係統受損。

讓第五正喪失長跑能力的逃跑方式,可謂是幹脆利落,毫不拖泥帶水,是一種最為高效的逃跑方式。

隻是由於第五正在後續的追捕過程之中,突然的亮出了自己的證件,引得四周的人群產生了很大的**,更是讓犯罪成員1號徹底確認了第五正的警察身份,這才讓犯罪成員1號從應急狀態之中驚醒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