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罪理謎案

第65章租住識別

“你這樣的想法確實非常的具有建議性,但你空口白話的保證,又能有什麽實質性的意義呢?

你說沒有留下任何的致命線索,難道警方那邊就沒有發現任何的致命線索嗎?

你臆測這不是警方放長線釣大魚的舉動,難道他們真就是一群天真爛漫的乖寶寶,傻傻的蹲在警察局裏麵數星星嗎?

你認不認為的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應該采用怎樣的方式去證明你的猜想。

說句不客氣的話,我們所有組織成員的安全,難道是基於你的妄想和臆測嗎?

就算我願意去相信你,可是你的這種略顯蒼白的保證,又能讓組織裏的兄弟相信多少?

若是公事公辦,當他們得知你放縱自身**的行經之後,會覺得你是一個什麽樣的人?

他們想要審判的**,是你能夠輕易阻攔得了的嗎?

凡事都要講證據,特別是站在命運抉擇當口的時候,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必須要有相應的證據作為支撐。

現在,你能夠為自己的行動給出什麽決定性的證據嗎?”

暗含著隱隱的威脅,犯罪首領略顯從容的就將犯罪成員1號給逼入了死角,陷入到被迫自證的死循環之中。

什麽是證據,什麽又不是證據,這還不是全憑他的心情和判斷。

在獲取證據的過程之中又會遇到什麽樣的危險,這樣的結果都是可以預先安排和預設的。

隻要計劃安排的周密,在尋求證據的過程之中,他都能讓犯罪成員1號死無葬身之地!

隻有死人才會守口如瓶,也隻有死人才不會選擇背叛。這是他對於自己組織成員的要求,同樣也適用於他自身的覺悟。

麵對犯罪首領所要求的證物質疑,犯罪成員1號也想不出任何的借口予以反駁,他隻知道,在立即死亡和尋找求生證據之間,他必須要堅定不移的站在尋找證據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