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鱗長作為監國府主管工業司的協理,又曾在大明工部任職多年,對鋼鐵業的政策以前是有所思考的。
他聞言出列道:“臣以為官辦鐵廠照以前的規矩辦理即可,隻是需要厘清人事,嚴查嚴懲其中的貪汙腐敗。
至於鐵業課稅,一是嚴查民間私營鐵礦、鐵廠數目,全部進行登記造冊,並關閉違法違規開設的鐵礦、鐵廠。
二則,以前我大明鐵課為十五稅一,而今天下動亂,正是需要用鐵之時,可改為十稅一。”
劉鱗長這番話說完後,殿中其餘人都一時沒說話。
因為這方麵的事情,不論是李岩還是軍器局兩位大使,都不如劉鱗長見識高廣,也不如他有發言權。
朱媺娖卻是昨晚和郝光明一起研究過大明在鐵業方麵的相關政策的,可以說是狠狠增長了一番見識。
任何一個國家、朝代在最初建設時期,對鋼鐵都是極為需求的。
所以即便是傳中不重視工商業的朱元章,在大明建國之初,不僅盡量承接了大元的鋼鐵工業、工匠,還在此基礎上有所發展。
比如說在全國各地合適的地方建立鐵冶所,也即是官辦鐵廠。
根據郝光明查到的資料,洪武年間大明官辦鐵廠最多時有十三處,到了永樂年間又增加了兩處。
十五處,應是大明官辦鐵廠最興盛的時候了。
最初的時候,大明軍隊裝備還沒提升到頂,民間在戰亂後百廢待興也多缺乏鐵器,這鐵自然是不夠用的。
但在古代,民間鐵器並非是能被快速消耗的,有的百姓一口鐵鍋甚至能傳給下代,一把菜刀用十幾、數十年。
軍隊若是常年征戰,盔甲、兵器等耗損得還快些,可若是天下太平,刀槍入庫,平時還按照軍規嚴格保養,那損耗同樣很慢。
另外,大明初年吏治較為清明,官辦鐵廠貪腐少,收取民間私營鐵礦、鐵廠的課稅效率也相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