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況依然激烈。
日寇還在負隅頑抗。沒有任何日寇投降。
無論是偽軍,還是八路軍,還是遊擊隊,全部都是成了日寇的敵人。
日寇向任何人開火。
隻要看到不是日本人,都會被他們全部打死。
哪怕是無辜百姓。
越發激起八路軍戰士的怒火。戰況更加激烈。
「王八蛋!」
「我要剁碎他們!」
黃誌勇暴怒的吼叫。
他端著BAR自動步槍,試圖瘋狂的掃射。
結果……
掃射不起來。
子彈不夠。隻有20發彈匣。
扣兩下扳機就沒有了。然後又得換彈匣。很麻煩。
而且,BAR自動步槍太沉重。不適合靈活的戰鬥。
巷戰,雙方距離根本不超米。
可能還是在狹窄的空間當中。可能連轉身都困難。
黃誌勇力有不逮。
其他人也是如此。
要麽是大盤雞。要麽是栓動步槍。
當然,還有大量的加蘭德半自動步槍。同樣不太適合近戰。
除非是拚刺刀。
但是,並沒有人拚刺刀。
子彈還沒打完呢,根本就輪不到刺刀上陣。
十米之外,槍快。
十米之內,槍又準又快。
怎麽辦?
感覺還是衝鋒槍好使。
尤其是71發彈鼓的波波沙衝鋒槍,絕對是近戰利器。
當然,湯姆森衝鋒槍也是。
可惜,衝鋒槍的數量不足。
幸好……
倉庫裏也有十幾把駁殼槍了。
都是自動複製外麵的駁殼槍。
升級。
全部升級成湯姆森衝鋒槍。搭配100發彈鼓。瘋狂的掃射吧!
將一個個的日寇全部都打成黃蜂窩!
口徑11.43毫米的子彈,威力絕對足夠。一槍就能放倒。何況是一排!
「升級成功!」
「升級過程消耗資金500……」
輕鬆搞定。
將湯姆森衝鋒槍都貢獻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