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搖直上一百二十四章 光陰似箭考慮到最終的利益,吳偉良明智地選擇了合作,一九九二年二月份他在上海收回自己的資金之後,回到香港就開始在證監會活動。
張廷也在第二年的五月回了香港,配合吳偉良的工作,趙啟明原打算把大家賺的錢分掉,但李胖子和張誌誠打死也不願意抽回自己的資金,齊雅婷更是認定了奸商,根本沒打算把錢拿回來。
趙啟明隻好繼續帶著大家掙錢,而他的最終目的是想替陳法林討回公道,這才打定主意去香港發展,不然在國內還有許多行業可以大撈特撈,何必跑到香港去冒險。
上海的證券市場他是不方便再插手了,想掙大錢難免要傷到廣大股民,葛興邦那邊總是要給點麵子的。
更何況跟政府拉上了關係,掙錢的路子必然是條陽光大道,沒必要死盯著證券市場不放,那不是跟政府作對嘛。
出於這種想法,奸商錯過了一九九二年炒得最凶的股票認購證生意,那一年這行當成就了中國第一批百萬富翁,幾十塊錢的一張認購證居然被炒到了幾千塊,而趙啟明對這種投機生意已經不再當回事了。
他的原話是這樣的:“那都是大家玩剩下的東西,從郵票到股票,我們吃了虧也賺了錢,還是往正經生意上靠一靠比較好。”
然後這家夥把陳法林的那一套理論給搬了出來,真正往長遠打算,還是要以經濟實體為根本。
投機生意雖然利潤大,畢竟風險性也很高,吳偉良就是個例子,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早晚一個不小心就得全搭進去。
這個小團體裏除了張廷和陳法林,全都是以趙啟明馬首是瞻,而且他所說的的確是實情,初期資本的原始積累階段他們早就過了,靠投機生意撈錢已經成為曆史。
學了幾年經濟管理的趙啟明,在這件事情上的的遠見卓識不僅於此,通過張廷和陳法林,他感覺到國內的的企業發展總是有自己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