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義上說航空發動機是航空器飛行的動力,廣義上說它也是航空事業發展的推動力。
如果將航空發動機的百年曆史進行劃分,那麽可以根據其具體技術,可大致將其分為兩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是從來特兄弟的首次飛行開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為止。在這段時期內,活塞式發動機統治了40年左右。
第二個時期是從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到21世紀,航空燃氣渦輪發動機取代了活塞式發動機,開創了噴氣時代,並居航空動力的主導地位。
後世提起我們航空事業的發展,前期最讓人心痛的就是航空發動機,技術問題遲遲無法克服,不得已需要采購他國產品,每每提及於此,總是讓不少軍迷惋惜。
而這個先天性心髒病的問題,一直製約著我國空軍實力的發展,國產化率也因此受到折扣,直到國產太行係列出廠才算是喘了一口氣,但距離國際一流水準,仍有一段距離。
談到差距問題,有不少人把問題歸咎到我們發展太晚,一步晚,步步趕。
事實上早在抗戰爆發前,我們國家就已經開始在航空發動機領域布局,彼時國內國外的差距並不算大。
當時蔣光頭將航空署改組為航空委員會,自任委員長,宋美*任秘書長,看上去對國產飛機支持力度非常大。
但實際上委員會的成員創辦機械廠後,有意製造飛機發動機,並且與寇蒂斯來特飛機發動機廠、勃來特惠特尼等飛機公司已經完成飛機發動機技術的轉讓。
但偏偏宋美*橫插一腳,認為花費太多,直接削弱屬下的權限,並且聽信意大利顧問的建議,放棄原本規劃好的航空發動機技術轉讓計劃,轉向意大利技術。
你要說意大利的飛機技術差歸差,但引進來也不是不能用,可宋美*就是拖拖拉拉,不肯通過技術采購方案,最後到了抗戰爆發,航空發動機的技術引進徹底流產,國內國外的技術差距進一步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