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合作,互相之間難免會防著彼此,把地契、房契全都拆成五份也不現實,所以康悅然想到了商號。
“我們成立一家商號,碼頭的所有花銷和進賬全都從商號走。像地契、建好的碼頭、倉庫等等都立好契約,全歸商號所有。咱們按股投銀子,也按股分銀子。”
現在還沒有商號這種概念,大家都覺得很新鮮。
何一帆問道:“也就是說,碼頭上的所有東西都是商號的,都不歸我們個人?那商號歸誰?”
“商號是我們五家共有的,我們立好契約,以這張地契為基礎,凡地契標注的土地上,所有建築物都歸商號,也可以將商號到衙門備案。”
“那若是別人蓋的建築呢?”
康悅然反問道:“商號的地方憑什麽讓別人蓋房子?”
也是!“那商號誰管?”
“夥計、管事都由各家出,小事就讓管事做主,大事的話咱們舉手表決,聽人數多的那一方。”
大家都跟兩旁的人小聲商量著,康悅然吃著茶,沒有打擾。
大概兩刻鍾後,左柏道:“我們覺得康大東家的辦法可行。就是不知道大概要投多少銀子?”
康悅然先說了自己的想法。
首先是倉庫,倉庫可以建大一些。
其次是解決往來客商的吃住,除了酒樓、客棧之外,還可以辟出一地方建一個小集市。
還有大車店,大車店建上幾排房子給苦力們住,再買上一批車馬,路程近的可以收錢幫人運送貨物。
......
隨後,大家也各自補充了一些。
何一帆叫人拿了紙筆,一條條地記錄下來,商戶們來自各個行業,大家討論著算出了前期的投資額。
有了總數,分成十股,一共五家,各占兩成。
在何家吃過午飯,眾人又商討起了契約的細節、人員的安排、商號的規矩等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