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吧, 易同誌瞧著不像那種人啊?”
“對對,之前她娘家一個工人沒有,窮得都快吃不起飯, 也沒打顧家的主意。”
“顧家隨便兩條香煙賣出去,都不止這個價。”
大家也不是沒長腦子, 易思月如果真缺錢,又貪婪, 別的不說, 就顧家每年發下來的茅台,放到黑市賣出去,那翻幾倍後的價格能抵得上普通人大半年的工資,咋需要幹這個吃力不討好的活。
“也是,可能我想岔了。”見挑撥不成,方珍珍機智收回伸出的手,她本來也隻是試探試探眾人而已。
但試出來的結果讓她心裏窩了一肚子火, 上次真不該讓她娘帶東西回去,弄得她在大院尷尬了好長一段時間門, 後來還是救了人,又把工作高風亮節的讓給了易思月弟弟,這才挽回了她岌岌可危的名聲。想到這, 她心裏更加複雜,明明易思月占了她的便宜, 可到頭來她竟還要感謝她,這啥道理。
可即便做了這麽多,大家說起她,還是會惋惜,那個小方, 啥啥都好,人聰明漂亮,能幹聽話,但是太顧娘家了。
這個但是,方珍珍聽了無數遍,每次聽到她就在後悔,但更讓她後悔的是剛才,因為她發現她自私顧娘家,易思月大氣溫和的形象都定型了,眾人一時半會兒根本改不了,除非他回到一個月前,阻止那件事的發生。
“是啊,是啊,小方,肯定你弄錯了,對了,你跟易同誌是妯娌,能不能幫我們問問她改衣服的事。”
“對,對,對,還是這件事重要,上次五一勞動節,崔向華那小女兒不就是穿了件小呂改的衣服在台上唱了首歌,就被市文工團錄取了,那段時間門,崔向華走哪都得瑟,就差把驕傲兩字刻臉上了,搞得好像人家是看上她女兒似的,文工團明明就是覺得那套衣服漂亮,才把人帶進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