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晴,顧家最小的女兒,今年十九,高中畢業,從原身嫁進來起,就覺得她是愛慕權勢,所以各種嫌棄。
原身喜歡吃辣,顧晴說是下等人口味,原身不愛出門,就說她膽子小沒用,原身為了弟弟工作的事找公公幫忙,結果被她一通收拾,還罵什麽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反正,她對原身是橫看不慣,豎看不慣,左要找茬,右也要找茬。
原身礙於她是小姑子,又受父母疼愛,隻能捏著鼻子忍了,不過易思月不是原身。
“顧晴?你回來了?”易思月還沒杠上顧晴,方珍珍倒是一臉驚喜:“不是說要在舅舅家住上兩個月的?”
如果說顧晴對易思月是狂風掃落葉般無情,那對方珍珍就是如春天般的溫暖,方珍珍喜歡蛋糕,她便讓李淑芬每月都買一個回來。
方珍珍愛出門,顧晴隻要有空就陪她出去,方珍珍長得漂亮,她就隔三岔五帶人去百貨大樓,給她買什麽雅霜。
和原身比,方珍珍更像她的親姐姐。
這不,她一見到方珍珍便露出笑容來:“二嫂,你也在家呢。”
說著,像是想到什麽,一臉警惕的望向易思月,“你為什麽欺負二嫂?”
靠,真是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她什麽時候欺負方珍珍了。
易思月眉毛挑了挑,還沒等她說出什麽,方珍珍立刻站出來否認:“沒有,小妹,你弄錯了。”
她實在不想再把自己私拿顧南東西的事拿到大庭廣眾下來說,那樣所有人都會知道她幹了啥,太丟人了。
可惜顧晴讀不到她的心聲,她一心想為方珍珍出頭:“二嫂,你有話直說,我在這,不怕她。”
方珍珍:“......”
“顧晴,真的沒有,再說,就算有,也不能在這說,讓人看了笑話。”說著她指了指外麵,顧晴望去,發現她家門口已經堵滿了人,全都是市委大院的家屬,她哽了哽,回頭狠狠瞪了易思月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