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咯,難道你以為我真的逃了啊!”
2個小時後,我們已經回到了公、安局,黃可瑩被送到了醫院,我跟劉雨寧進入到了審訊室。
這一次我們抓回來的,是一個叫做蔡凱風的男人,32歲,之前在富明市名都地產做過經理,也不知道為何會出現在山上,問起他挑戰信的事情,他卻說:“信件的確是我寫的,但其中的意思,不是我所想的!”
對方的筆跡我們對比過,的確沒錯。
“有人逼迫你這樣做的嗎?”我問。
“我也不知道,最近我覺得自己好像過得迷迷糊糊的,就如同做了一場奇怪的夢,就剛才來到公、安局,我才清醒了過來,前段時間,我一個人待在公司,有一天下班的時候,路過一處偏僻的巷道,有人捂住了我的口鼻,把我拉到了一處橫街窄巷裏,之後我就沒什麽印象了,接著我這些天都好像是行屍走肉一般的活著,好像靈魂不是自己的一樣。”
蔡凱風回憶著最近發生的事情,劉雨寧卻覺得他在撒謊,我觀察過,蔡凱風的反應很正常。
劉雨寧有點氣憤地說道:“蔡先生,你編故事的能力也挺厲害的,你以為自己在拍電影嗎?靈魂出竅了啊?”
“我真的沒有啊,我最近也不知道自己怎麽了,反正你說的那些挑戰信我沒有什麽印象,但筆跡的確是我的。”
“你自己也解釋不清楚嗎?”
“我的解釋就是剛才說的那些經曆!”蔡凱風強調道。
劉雨寧看向了我,沒有說話,意思就是在詢問,我怎麽看。
我咳嗽了一聲,注視著蔡凱風道:“你對那街道還有印象嗎?”
“有,是我公司樓下附近的一條冷巷,平時都沒什麽人進去的,因為堆滿了垃圾!”
“好,我可以去確認一下,你提供一下具體時間。”
“我想一下,應該是在6月的8號左右吧,我下班都在黃昏6點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