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攢點稿,我容易嗎我!
好吧,想起來了,那時候叫大團結,果然讀者都特麽是萬能的!
張誌越說,肥仔的眼睛就越亮,10萬!
這特麽的夠他賺多久的?
現在的他一個月115的工資一年是1380十年是13800後麵該咋算了??
懵逼的肥仔開始不停地用手比劃,忙活一腦袋汗也沒算明白,反正差不多夠自己賺一百年了,畢竟還要吃喝住用,而香港那邊啥都包啊!
沒化的他不懂任何經濟常識,反正在他的印象中,每年工資漲個十幾塊啥用不當。
就衝這10萬就夠買他這條命的了,更何況還有五萬的安家費,越想越覺得靠譜。
爛命一條拚了!
危險什麽的他根本就沒放在心上,再危險還能比邊境更危險!
殺人什麽的他更不在意了,又不是新手,抱著屍體睡覺的事他都幹的出來。
“誌爺,咱什麽時候過去?”肥仔有些迫不及待。
少年老成的張誌剛參軍的時候才19歲,卻是看起來年紀最大的,說三十都一點不誇張,從那之後誌爺的外號就跟隨了他一生。
“多找點人,老板的意思是知根知底的熟人,能找多少算多少。”
“那聯係下老排長吧,他過得有點慘。”
大家都是戰友,可也都是窮鬼,老排長出了事,結果大家都幫不上什麽忙。
事情的起因具有普遍性,老班長轉業分配的工作看似不錯,可國企整體走下坡路,崗位人員擁擠,正事沒有,閑下來專門搞些歪門邪道。
老排長的對象也是本單位的,具體原因肥仔也不知道,反正結果就是打人之後被關了半年,現在剛放出來,工作也丟了再加上有案底新工作也找不到,挺困頓的。
他們這些人習慣了武力解決問題,回到正常社會之後很難適應下來。
第二天開始,陸續有戰友到這邊來見張誌,包括老排長齊歉,事情也進展的極其順利,畢竟大家都是一個戰壕裏爬出來的兄弟,大家不覺得張誌會騙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