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最終解釋權
朱以海很快就再見到了嚴我公。
嚴我公帶著李遇春的堂弟參將李元善,領著一隊家丁趕著十幾輛馬車前來,馬車上裝著一箱箱白銀,另外還有許多豬羊雞鴨再加幾頭牛和許多糧食蔬菜。
李元善他們是來付海鹽的贖城費,順帶著送些肉蔬酒菜孝敬一下提督大人的。
協辦糧台的通政使虞大複帶人接收了這批銀子和物資,銀子過秤後發現居然還不止一萬兩。
“多了一千兩?”
李元善上前解釋,說這些銀子是新融鑄的,成色不是太好,所以李遇春特意吩咐加了一成的火耗在內。
朱以海讓虞大複給李遇春打張收條,“就寫今收到李遇春海鹽縣城贖城費一萬兩。”
李元善嘴角抽抽,這種收條就算拿了也不敢留啊。
“部堂,李軍門說希望以後能夠合作愉快,就是以後要更隱秘一些。萬一讓上麵知曉內情,隻怕就麻煩了。”
“放心,我們會嚴格保密的,要泄密也是你們那邊的人。畢竟這事要壞了,以後損失最大的可就是我,我還等著收贖城費呢,嗯,還有利息。另外那筆贖人的銀子也得給了。”
李元善心中大罵,事敗,你們頂多收不到錢,我們可就連性命都不保了。可眼下又不敢得罪這家夥,隻能硬忍著。
“李軍門希望殿下拿了這筆贖城費後,能夠遵守約定,不要再攻打海鹽城,否則,以後我們也無法再信任殿下,與你們完成約定了。”
“放心,我朱武一諾千金,收了贖城費便不會再打海鹽。當然,你們也記住,我這承諾也僅限不打付了錢的府縣城,沒付贖城費以前,我仍然有權利隨時可以攻打。另外,府縣城以外的地方,都是我們的地盤,你們的兵若是出了城,我仍然有權利隨時攻打。”
李元善目瞪口呆,“這,這,之前沒有這樣的約定吧?既然付了贖城費,自然是城裏城外都是受保護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