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良心不痛嗎
“嚴州府總額戶口人丁十一萬一千五百零七丁口,田額一萬零三百五十七頃四十四畝。加上地山塘湖桑柘木等,
以上地丁並外賦共計征銀十六萬九千六百九十五兩三分三,,共征米五千二百七十三石八鬥。
“今年閏六月,地丁加閏,征銀兩千八百四十九兩八錢,征米二百九十四石八鬥····”
嚴州府衙內。
朱以海在堂上聽著首輔宋之普報出的一項項數據,這是一眾大臣們加班加夜趕點整理出來的最新地銀和丁銀的數字。
基本上是以萬曆四十六年的冊籍為依據,加上萬曆年間嚴州府的各項差役折銀數字。
攤丁入畝,地丁銀總共是十七萬二千五百六十九兩九錢銀,米五千五百六十八石六鬥。
田每畝征賦折銀是一錢二銀,地每畝是征三分銀多。
萬曆征稅,不僅種糧的田要納稅,那些種茶葉種樹的地,甚至山、塘、湖等也是要納稅的,隻是稅率較低。
洪武初定官田起科,每畝五升三合五勺,民田每畝三升三合五勺,重租田每畝八升五合五勺,蘆地每畝五合三勺四抄,草塌地,每畝三合一勺,沒官田,每畝一鬥二升。
到了此時,改折銀征收。
嚴州一畝田科銀一錢二左右,另還征部份本色米。
米銀折算,大概還是按白米每石折銀一兩,外加二錢腳耗。
一畝科銀一錢二,實際就相當於是征了一鬥米加二升腳錢。比洪武朝已經是兩三倍了,當然,如果把天啟崇禎朝等加征的算起來,實際還得再加幾倍。不過明初的役,同樣累民。
當然,現在浙江糧價都二兩一石了,所以按這個比,實際隻征了半鬥。
朱以海也知道萬曆四十六年畢竟過去幾十年了,以前的數據來征現在的糧,肯定還是不太精準的,但若用天啟或崇禎朝的就更不準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