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以爵贖罪?”
秦王看向侍立一旁的李斯。
“唯。《軍爵律》有言,欲歸爵二級以免親父母為隸臣妾者一人,及隸臣斬首為公士,謁歸公士而免故妻隸妾一人者,許之,免以為庶人。”
“隻是那個橫不屬於趙佗親眷,與律不合。是否允諾,還需大王決斷。”李斯應道。
秦國雖然是以法治國,但這個法管的隻是庶民百官,而王者卻不受約束,這就是常說的“王在法上”。
別看秦律怎麽說,別看秦法怎麽寫,隻要秦王一句話,就比所有的律法都管用。
但王者雖有這個特權,卻不能胡亂使用,特別是在一些大事上,隨意破壞律法帶來的後果是十分嚴重的。
不過趙佗請求的以爵為橫贖罪的事情,明顯不在此列。
秦王略微思索,“可。”
李斯應了一聲,他猶豫了一下,還是開口道:“大王,他還欲從軍伐燕之事?”
秦王皺了皺眉,低語道:“他就這麽想去戰場?”
李斯苦笑道:“我知大王有惜才之心,想要留他在鹹陽栽培一二。但我觀此子心意已決,他還言道‘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他想去沙場立功,為大王一統之業獻力。”
秦王突然問道:“他才十五吧?”
李斯點頭道:“唯。大王五年前令男子書年,命國中男子十七歲開始服役,嚴格來說趙佗年歲不足。但他身高已達七尺,符合之前的征兵標準,若是大王許可,他亦能征召。”
秦王冷笑一聲:“他既然想去,那就讓他去吧。”
“唯。”
李斯領命退下,離開前,他看到秦王冰冷的麵容,心知這位王者已有不悅。
他無奈的搖搖頭,真不知道那個趙佗腦子裏是怎麽想的,好好地鹹陽不待,非要跑去戰場搏命。
就在李斯退下後不久,一個活潑的少女奔進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