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麵對陳祈年要她「快回來」的要求,陳懷安的言語口吻明顯是在敷衍,她很可能不會回來。事實也的確如此,他們在家足足等了一天,最終也沒看到陳懷安的影子。
當天,他們通過座機號碼,查詢到陳懷安所在的酒店,卻都一致認為她是住在這裏,誰都沒想過她會在酒店打工。
如果去酒店「接」人,陳懷安萬一不願意跟他們走,起了衝突,被不明所以的圍觀群眾報警,引來警察,那就糟糕透頂。陳懷安殺人碎屍的場景,現在讓陳祈年夫婦對警察總是不由自主地產生「談虎色變、避而遠之」的態度。
於是,他們很快就認為應該想辦法將陳懷安「騙回來」。
聞忠認為,陳懷安肯定想要錢用於揮霍,但如果直接給錢,然後以此「哄」她回來,這無異於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如果謊稱自己和史際都死了,那他名下的財產,就隻有陳懷安和孩子才能繼承。這種情況下,她肯定就會跑回來。
陳祈年夫婦覺得這個辦法天衣無縫,並決定配合。事實證明,這個辦法果然立竿見影。
將陳懷安控製起來後,趁她還在昏迷之際,聞忠決定將陳祈年夫婦也騙到別墅裏來「居住」。
原因並不複雜,一方麵是因為這時對種子公司的「改革」已瀕臨失敗,並且從田女士那裏榨來的錢財都被揮霍一空,聞忠開始缺錢了。而陳祈年一直從事進出口貿易,家財頗豐。
當然,聞忠肯定沒什麽耐心等到他們二人自然死亡,然後以陳懷安的名義順理成章地繼承下來。如果是這樣,那聞忠就不是聞忠。
另一方麵,陳懷安這次的行為讓聞忠認為留著陳祈年夫婦在外麵「太麻煩」了,是個安全隱患。
於是,聞忠就對陳祈年夫婦說,懷安的情況你們剛剛也看到了,又哭又笑的,精神狀態和情緒都很不穩定,我這段時間以來已經心力交瘁,要忙於生意,又要照顧隨時可能出現變故的懷安,實在沒有這麽旺盛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