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深度迷案

第34章 往事(14)

“一個原本安安靜靜在學校讀書的人,突然有計劃有預謀的作案報複、行凶殺人,而且是連環作案,事後除了龍芷怡,其他人到現在都還是生不見人死不見屍,這樣縝密細致的報複計劃,如果由一個從未犯過案的學生來製定並實施,是不是太跳躍了?”

“從不會直立行走,到突然就能奔跑如飛,是不是不符合邏輯?”

然後,李竹道在黑板上的兩個時間點之間畫了一道白色的連接線,指著這道白線說道:“從2003年6月到2005年7月,在這段時間內,王康身上應當是發生了什麽,造成他內心情緒和心理防線崩塌,然後**犯罪,或者說犯下了過失、意外殺人之類的罪行,最終卻又成了一樁隱案。”

“也應當正是這一宗隱案,讓王康找到了釋放情緒的宣泄口,之前積累的所有負麵情緒就像火山爆發一樣噴薄而出。既然已經開始殺人,那麽對於他來說,殺一個和多殺幾個沒什麽區別。連環殺人案的罪犯大多都有這樣的犯罪心理。也正因如此,他首先就將行凶的目標鎖定在了曾經傷害過他的人身上。”

“初次行凶的過程當中,有沒有讓王康產生一種食髓知味的快感,我們不能確定。但初次犯下的案子,僥幸成了一樁隱案。這極有可能讓他逐漸冷靜下來複盤整個行凶過程,總結其中的細節,認真思考到底是哪些條件造成凶案成為隱案,甚至反思還有哪些不足。然後揚長避短,從容計劃。”

“從情緒和心理處於崩潰的邊緣,到過失或意外殺人,再到製造人口失蹤,或者說就是預謀殺人。這樣一看,是不是就連貫了?”

李竹道站在黑板前圈圈畫畫,喃喃自語。

沉默片刻後,繼續說道:“黃醉等人的失蹤或被害,我們先假設確係王康所為。那麽王康預謀並實施這一連環案件,是單純的出於報複,還是出於獲得行凶過程中的快感,或者說兩者都有?根據現有線索來看,我們暫時不能確定。如果王康的作案動機當中,有了出於獲取犯罪快感的需要,那麽,在黃醉等人失蹤和被害之後,他又是如何來滿足自己的這種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