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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愁不知道怎麽判呢!這簡直是打瞌睡有人送枕頭!..
縣令:「速速將人傳上來!」
隨著縣令的話,很快一群李子村的村民,就被帶上來了。
其中有村長,王嫂子一家,珍珠娘,還有一大群元寶僅僅幾麵之緣的叔伯嬸嬸,還有村裏的耆老們。
大多數都是住進譚家的,烏泱泱二三十號人,一走進來,跪滿了整個公堂。
「堂下所跪何人,報上名來。」縣令看著那麽多人都有些發怵,這證人也忒多了。
村長磕了個頭,「大人,草民乃李子村村長,李文浩。」
「民婦李王氏。」王嫂子說。
「民婦陸朱氏。」珍珠娘說。
「草民是李子村車夫盧大。」
「……」
一行人看著烏帽錦衣的縣令,瑟瑟發抖的自報家門。
元寶看著那麽多人都過來了,一時之間不知道他們要做誰家的證。
「方才差役來報,說你們要作證,給誰作證啊?」
村長作為所有村民的領頭人,自然第一個要說話,他忙跪上前幾步,恭恭敬敬地開口。
「回大人的話,草民數人前來,是想要給金家老四夫婦作證的,證明他們並沒有搶孩子。
當初劉氏遺棄元寶,金家領養元寶之事,乃小人親手操辦,每一個流程都符合規矩,大人若有什麽不明白的,可以隨時問小人。」
「也就是說,關於劉氏狀告之事,你這個做村長的,全部知情,問你就可以了?」
「正是。」
縣令滿意點頭,捋著胡子一派輕鬆。
可算有個明白人了,要是光讓金家和劉氏對簿公堂,一個要死要活,一個剛強不退,跟拌嘴皮子似的。
他這個做父母官的,都忙著看戲了,哪還有心情審案子啊。
「行,那你來說說,元寶這孩子該判給誰家?」縣令把難題丟給了村長。